关于组织开展72886必赢欢迎光临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 点击数:

各位毕业班研究生:

  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现已启动(学校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99471.htm),现将学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72886必赢欢迎光临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16人、“优秀三好学生”3人、“三好学生”13人、“优秀学生干部”3人。

二、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填写附件4《72886必赢欢迎光临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和附件6/7《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计分表》,并提交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请填写附件5《72886必赢欢迎光临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和附件6/7《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计分表》,并提交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3.请有意参评的同学,于5月27日(周一)17:00前,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A-206)黄老师处。逾期视作放弃参评。

 三、评选条件

 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除了应具备《72886必赢欢迎光临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4.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取得突出工作成绩者优先评选。

 注意: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除满足以上评选条件外,参评年度(即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3)。

 2.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3.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4.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5.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4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附件.rar

72886必赢欢迎光临团委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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