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变更导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9日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变更导师相关程序,不断提升培养质量,依据《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导师确认与变更管理办法》(厦大研〔2023〕51号),结合72886必赢欢迎光临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变更导师的条件

(一)本院在读研究生需要申请变更导师的,原则上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向导师及学院提出变更导师申请,且在学期间仅能提出一次变更导师申请。

(二)研究生在学期间若其导师调离72886必赢欢迎光临或不再适合指导研究生,则研究生必须提出变更导师申请,其变更导师申请时间不受本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限制。变更导师后,原导师可为共同培养导师。

(三)变更导师的研究生原则上需延期毕业(具体是否延期由变更后导师确认),延期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四)因调剂而被录取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导师。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变更导师的研究生在教务系统“学籍异动”模块提交变更导师申请,并由转出导师和接收导师在系统审批同意。

(二)研究生秘书收到申请后,系统打印异动报表上报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将审批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其他说明

(一)变更导师原则上需在一级学科内的相近专业内进行。

(二)转入导师必须具有转入当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并被列入当年招生计划中。转入导师原则上要扣减下一年招生指标。

(三)研究生申请变更导师所涉及的学生培养费用、配套经费等问题,由学生、转出导师和接收导师三方协商解决。

(四)在学期间导师调离72886必赢欢迎光临的研究生必须及时申请变更导师。

(五)在变更导师申请过程中,若学生和导师在双方学习或工作表现方面存在争议,需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裁定。

(六)在变更导师申请过程中,若学生和导师双方在学术方面存在争议,需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裁定。

(七)学生提出申请变更导师,但导师不同意转出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将变更导师申请上报学院变更导师工作组。学院变更导师工作组成员将直接联系相关导师和研究生,调查情况,协调处理变更导师事宜。

学院变更导师工作组成员:分管研究生招生、培养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党委副书记,系主任,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

(八)研究生变更导师后再次提出变更导师申请的,可和学校沟通建议学生退学。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学院变更导师工作组负责解释和执行。

72886必赢欢迎光临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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