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3月批次研究生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点击数:


       根据《72886必赢欢迎光临、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规定,预答辩是研究生进行正式论文答辩之前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 所有研究生均须参加预答辩, 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和答辩。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 修满学分, 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后, 方可申请进行预答辩。2023年3月批次预答辩将于3月20-21日举行,请按实施细则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参加本批次预答辩的同学,请3月15日上午前将《预答辩登记表》(表格详见群文件)提交至学院A208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不参加本批次预答辩。
       2、根据学校通知,从2023年开始研究生学位申请批次调整为6、12月份两批次,毕业批次调整为6、9、12月份三批次(特别说明:9月份仅可申请毕业证,无法申请学位证)。
       3、下一批次预答辩时间预计为2023年6月中下旬,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拟于2023年6月份及之前进行论文送审(含非盲审)的同学,请务必参加本次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送审。
       4、预答辩环节包括学位论文电子稿展示、研究生汇报、答辩和委员评议,博士生PPT汇报时间一般为15分钟,硕士生一般为10分钟,汇报内容包括选题意义、学术背景、主要内容、创新点和学术成果等。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系统性和学术规范等做出评议,并对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
       5、预答辩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经预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的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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